办理须知: 学生因公赴台是指学校与台湾合作院校间有合作协议,并经学院批准同意后赴台交流的学生。 注:1.提交所需材料(齐全)之日距赴台日期不少于45日; 2.请严格按照要求准备材料; 如有疑问请咨询:联系地址:科技楼1010室 国际交流与合作处;办公电话:8582221 |
序号 |
材料 |
内容要求 |
份数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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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 |
(1)重要事项请示报告审批表 (2)《新疆大学学生因公长短期赴台审批表》 (3)学生政审证明 |
重要事项请示报告审批表打印版
《新疆大学学生因公长短期赴台审批表》
学生政审证明 |
1份
4份 4份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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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 |
论文录取通知书 |
论文录取通知书复印件及中文翻译件,本人及所在学院签章 |
4份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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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 |
邀请函 |
邀请函的书写文字要求必须为中文,本人及所在学院签章 |
4份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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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 |
会议背景说明 |
包括会议准确名称、内容、地点、组织方、赞助方、主办方基本背景、参会人员名单及简历,学院签章 |
4份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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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 |
日程安排 |
由台出具的日程安排,具体到上下午,学院签章 |
4份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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6 |
论文 |
参加会议的赴台人员,如果有论文被会议录取或宣读,需提交论文全文,学院签章 |
4份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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7 |
身份证复印件 |
身份证复印件需正反面印在同一张纸上,大小与身份证原件一致 |
4份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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8 |
入台许可证 |
由台签发的入台许可证原件(查验后归还)及4份复印件 |
4份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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9 |
赴台人员名单 |
赴台人员名单(见附件)。多人一同出访的按户籍所在地分别填写,户籍所在地相同者填写在一张名单上 |
4份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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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0 |
往来台湾通行证 |
复印件 |
4份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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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1 |
邀请方简介 |
可向邀请方咨询或网上检索 |
4份;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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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2 |
因公临时赴台人员备案表 |
持学校文件赴组织部领取 |
4份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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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3 |
赴台人员审查表 |
在国际交流与合作处领取填写并与以上材料一同提交 |
4份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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如期返校后一周内提交总结(纸质版和电子版交至国际交流与合作处),并将证照交至归属管理部门,未按要求提交该项所需材料者,将予以通报。 |
注:学生根据协议赴台交流还需提供如下材料: |
14 |
合作协议 |
合作协议复印件 |
4份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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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5 |
学院选拔流程 |
举例如下: “我校XX学院与XX国XX大学XX学院签订《XX》协议,协议规定每年从我校XX学院XX专业XX年级研究生中选派6名学生赴XX国XX大学XX学院学习一年(或其它期限)。我校XX学院基于公正与自愿的原则对选派学生进行选拨。选拨过程如下:我校XX学院XX专业XX年级研究生共10名,有8名学生申请参加选拨,根据这8名学生的期末成绩排名(或其它办法),选派前6名赴XX国XX大学学习一年(或其它期限),或其他选拔条件”,落款为XX学院;所在学院签章。 |
4份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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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6 |
父母知情书及购买保险保证书 |
父母签字的原件或扫描打印件。 |
4份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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